湖北襄阳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11.2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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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开展**.*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该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企业代码******************法人代表张勇联系人赵镕梅通讯地址潜江市经济开发区湖滨路地理坐标东经***.******°北纬**.******°联系电话***********传真****-*******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湖滨路邮编******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专用化学品制造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绿化面积(m*)****.*总投资(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年*月****年 * 月产品方案大单醚甲基烯丙基聚氧乙烯醚(HPEG)*****t/a异戊烯醇聚氧乙烯醚(TPEG)*****t/a乙二醇单乙烯基聚乙二醇醚(EPEG)*****t/a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减水剂母液*****t/a保坍剂母液*****t/a(二)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以工艺排气筒①为中心,厂界外边长*km矩形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评价范围内共有**处居民点,*处学校,作为本评价的大气环境保护敏感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保护目标包括汉江、汉南河、百里长渠和东荆河,汉南河为项目废水排放最终受纳水体汉南河,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足IV水质标准。汉江河东荆河为II水体,百里长渠为III类水体(*)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为厂界外***m范围内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厂界为中心,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约*.*km*的地下水环境,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水质标准,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敏感点。(*)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厂界范围内的土壤,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二类用地标准。(*)环境风险敏感点以工艺排气筒①为中心,半径*km的圆形区域内的环境敏感点,共计**处。(三)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监测点污染物指标占标率均<***%,区域SO*、NO*、PM**、TSP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类区标准要求;TVOC满足HJ*.*-****中推荐值要求、NMHC、丙烯酸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方法计算值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废水最终受纳水体为汉南河,汉南河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IV类水质要求,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a类区厂界外*m处*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类区厂界外*m处*个声环境现状监测点及*处现状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a、*和*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地下水监测可知,氯化物在 *#、*#、*#监测点位超标;氨氮浓度在各个监测点位均超标,尤其是 *#、*#监测点位,超标倍数>**;高锰酸钾指数在*#、*#、*#、*#、*#、*#点位超标;亚硝酸盐在各个点位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 **.***(*#点位);溶解性总固体在 *#、*#、*#、*#、*#点位超标。其他监测因子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超标因子监测点位均属于工业园区内部即项目建设范围内,项目周边化工企业较多,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影响地下水质的情况,造成地下水环境部分评价因子超标。(*)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正常工况下,各敏感点和网格点污染物落地浓度预测结果在叠加背景值后,TVOC、丙烯酸、NMHC仍然满足HJ*.*-****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环境质量标准或居住区最大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正常工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非正常工况下,各敏感点和网格点污染物落地浓度预测结果在叠加背景值后,TVOC、丙烯酸、NMHC不满足HJ*.*-****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环境质量标准或居住区最大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说明项目事故排放将对评价区环境空气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生产中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落实日巡检查制度,杜绝废气处理设施的事故运行。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敏感点。但需以大单醚生产装置、减水剂生产装置及罐区分别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现状居民点,后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机关等敏感建筑。(*)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 A 标准,排入汉南河。根据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污水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运营期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最大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装置区、罐区、各类仓库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了必要的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非正常状况下和事故情景下超标污染晕对地下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本评价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和制定完善的跟踪监测系统,最大程度上减小污染物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厂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和转运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五)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版)中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符合《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潜江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年)等相关规划要求。新征建设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条件和用地政策,同意用地选址,并出具项目建设用地初步选址红线图。(六)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电子邮箱:*********@qq.com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南街陈侯巷**号四、公众意见表格的网络链接https://***.******.***/*Qg*Oo*五、提交公众意见表格的方式途径和时限公众可通过信件、快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送公众调查表。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