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关于启动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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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新环发[****]*号),****年*月*日起,“乌-昌-石”区域内昌吉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陆续出现重污染,*-*日冷空气过程仅对乌鲁木齐市污染天气有缓解作用。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专家会商意见,*月*日-**日期间天气形势稳定,地面风速较小,逆温层较为深厚,冷空气活动较弱,对污染无明显清除作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重污染天气还将持续。根据《关于印发第六师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的通知》(五政办发〔****〕**号),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年*月*日**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现将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提示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安局负责城区的交通管制,在市区内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应急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环保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四)工信委落实限产措施并加大检查频次。六师煤电、梅花氨基酸两家企业火电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昆仑钢铁、新业能源、六师碳素、六师铝业实施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限产措施,并确保达标排放。 (五)商务局、质监局、执法局联合执法,严格散煤煤质管控,加强散煤销售流通环节管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 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