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变更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 (二次)品目采购单位西畴县人民法院行政区域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西畴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左侧卧龙河畔小区C-*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二次)变更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YNTLCG-WS-****-**由西畴县人民法院******组织的项目编号为:YNTLCG-WS-****-**的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二次),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并经采购人认可,现将变更成交结果公告如下:******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年**月**日公示期结束后,在******与西畴县人民法院签订合同洽谈中,由于法院的付款方式与******未达成共识。******考虑会亏本,为了不影响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的开展,******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西畴县人民法院于**月**日收到中标人的放弃函。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措施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经西畴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永昌路(新华小区)西畴县人民法院法治广场建设项目(二次) 段蓉蓉 ******************评审专家名单:李谢刚 侯廷青 熊兴芬公示期限:****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结果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西畴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涂女士联系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左侧卧龙河畔小区C-*号 ****年*月*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