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文明城市创建建设项目雕塑小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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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建设项目雕塑小品工程招标公告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文明城市创建建设项目雕塑小品工程。
*、预算价:***.**万元,发包价:***.**万元。
二、建设单位: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高邮市城区。净土寺塔广场以南、北苏果广场城管亭位置、瓮城遗址入口、东侧室内新建*个志愿者驿站;在古文游台南侧新建一个绿岛绿雕;在净土寺塔广场中间绿地内新雕塑,及在珠光路与通湖路交叉口西北角、海潮路与G***交叉口西北角、海潮东路、通湖东路沿线设置小品。
四、招标内容:雕塑及小品、绿岛绿雕、志愿者驿站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雕塑制作方面的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承接范围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近五年(****年元月)承担过雕塑制作项目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且盖有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地方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八、评标方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
*、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的公章。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
联系人:张国选
联系电话:****-********;***********
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江苏中建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