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HSZFCG(G)20180024)项目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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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HSZFCG(G)********)项目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HSZFCG(G)********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HSZFCG(G)********)进行政府采购,已于****年**月**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由于采购项目需求不明确,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HSZFCG(G)********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① 采购文件**页,原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中,备注栏“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现变更为:“按人员配置总数**人计算”。 ② 采购文件**页,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下方注*中,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表中已列出的法定计提费用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如有漏报其报价分无效,视为*分;投标人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如有漏报其报价分无效,视为*分。)现变更为:“注*: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表中已列出的法定计提费用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投标人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 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三、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传真:****-********,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陆晓菲、廉少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号住建局大楼***室 邮政编码:****** 网 址: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qcgw/index.shtml)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邹新颜 联系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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