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嘉峪关市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嘉峪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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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指出:“个别部门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工作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执行力方面有待提高。”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坚持立行立改,持续加强整改。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提高直接督办的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 强化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嘉峪关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强化工作执行力。 经过努力整改,我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更加科学,责任进一步靠实,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作者:嘉峪关日报记者 李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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