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濮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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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河南省******受濮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濮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濮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 采购编号:PXC-【****】-GK***(* )招标范围:第一标包至第七标包:权籍调查工作、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工作、数据库合库质检工作;第八标包:濮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监理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约********元;其中第一至七标包*******.**元/标包(以上费用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第八标包*******元;(*) 服务地点:濮阳县境内(*) 标包划分:共八个标包;第一标包:濮阳县城关镇、五星乡、产业集聚区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二标包:濮阳县子岸镇、庆祖镇、海通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三标包:濮阳县渠村乡、郎中乡、八公桥镇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四标包:濮阳县徐镇镇、习城乡、梨园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五标包:濮阳县文留镇、王称堌镇、白堽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六标包:濮阳县胡状镇、鲁河镇、梁庄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七标包:濮阳县户部寨镇、柳屯镇、清河头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第八标包:第一至第七标包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监理;(*) 服务期:第一标包至第七标包:***日历天/标包;第八标包: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开标信息: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米阳光大厦三楼评委名单:孔智力、王林忠、王艺娜、楚敏、刘玉生、杨玉东、高新艳四、中标结果信息:第一标包:濮阳县城关镇、五星乡、产业集聚区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辽宁******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铁西南街***号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韩国超注册编号:*******第二标包:濮阳县子岸镇、庆祖镇、海通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广东******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号四楼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章小明 注册编号:*****************第三标包:濮阳县渠村乡、郎中乡、八公桥镇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大连******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胜利路***号*层*号、*层*号、*层*号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贵明注册编号:*******第四标包:濮阳县徐镇镇、习城乡、梨园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辽宁****** 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室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亚平 注册编号:********第五标包:濮阳县文留镇、王称堌镇、白堽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河******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路**号**层****号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耀鹏注册编号:CH******** 第六标包:濮阳县胡状镇、鲁河镇、梁庄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中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号新科技市场中心*号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素霞 注册编号:GH********第七标包:濮阳县户部寨镇、柳屯镇、清河头乡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成交单位:河北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号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孙金鹏 注册编号:*******第八标包:第一至第七标包农村房屋不动产调查监理;成交单位:******地址:辉县市清晖路北段路东 成交价格:*******.**元 服 务 期:本项目实施全过程 项目总监:路维涛 注册编号:C**************五、发布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体发布。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濮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濮阳县昌盛路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联系人: 陈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濮阳市濮上路北段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规定收取。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濮阳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