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安全印务监管输出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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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安全印务监管输出系统的采购公告 辽宁******受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安全印务监管输出系统项目(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包号设备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安全印务监管输出系统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开具的授权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cn )查询。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开具的授权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到辽宁******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项目联系人:柴媛媛联系电话:***-********传 真: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账 号:*****************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