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正安县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正安县中观镇红光村旺场土地整治项目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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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正安县中观镇红光村旺场土地整治项目二区施工招标(入场登记号:遵****************SG***) 已于****年**月**日**时**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
投标报价(元):*******.**元
下浮率(%):*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任昉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总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元
下浮率(%):*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张显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总分:**.**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元
下浮率(%):*
投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罗俊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总分:**.**分
中标结果公示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正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人名称:正******
地址: 正安县凤仪镇
联系人: 骆先生
联系电话: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地址:遵义市苏州路德宝贵御国际B*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