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小河镇弘阳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000000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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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镇弘阳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HJS-****-****
小河镇弘阳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评标工作在二楼评标一室进行。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小河镇弘阳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编号:SHJS-****-****。
二、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阳
注册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润江
注册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袁莉玲
注册编号:*******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媒介上发布。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