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区环保局】区环保局组织召开“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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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区环保局组织惠阳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惠阳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环保局局长、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敏同志主持,区环保局、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环境监察分局局长刘贵林通报了惠阳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敏同志传达了林洪副市长于**月**日主持召开的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相关整改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快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快速、高效、保质完成“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是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期对广东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是打好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环,是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达标排放的重要举措。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各镇街要主动作为,继续加强梳理排查,积极与企业沟通,强化舆论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棘手问题,影响整治进度的,要按谁高效、谁牵头,指定最能痛击要害的部门统筹处理,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治工作。三是严格整治标准,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对关停取缔类企业必须在期限内完成“两断三清”,对整改提升类要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对反弹和新进的“散乱污”企业要按照减存量、控增量原则,从源头管控,巩固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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