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崇阳县局“四个坚持”提升法治国土建设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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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法治制度规范化。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二级单位和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七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修订《机关管理制度》、《业务会审办法》等**余项制度,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二是坚持法治培训常态化。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方案》和《全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方案》,确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特邀请市、县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专家,开展《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全年举办各类培训**余次,参训率**%。三是坚持法治宣传全域化。注重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面向全县宣传。“*?**”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介上开设专栏*个,在国、省道沿线和乡村公路醒目地段刷写固定宣传标语***余条,拉宣传横幅**余幅,制作宣传展板**余块;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用法,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学校宣讲法律法规**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余人次。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标准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涉土涉矿疑难问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确保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全年依法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宗、组织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次、一审行政应诉*起、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起**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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