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汉台检察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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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班第一天,汉台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门的干警正在打扫*****检察服务中心的卫生,一名青年妇女匆匆赶来将一面绣有“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部负责人和刑事检察二部原办案检察官的手中,眼含热泪地说道:“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全家的关心。你们不但打击了犯罪,惩罚了犯罪分子,还帮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真是太感谢了。我代表其他几位被害人及家属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名女士系该院****年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中被害人的母亲,而被害人仅仅*岁,案件发生后被侵犯的孩子,变得孤僻与烦躁。当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并未单纯的以案办案,而是切实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法律援助联系函》,由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女性律师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联系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师,交谈孩子当前的情况,由心理疏导师根据孩子的情况为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   虽然案件得到了及时办理,犯罪嫌疑人已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被害人年幼的心灵受到的巨大创伤却并未得到充分抚平。被害人一家是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并不富裕。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这名母亲暂时也失去了工作,孩子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还会受到犯罪阴影的折磨。诉讼监督部门的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调取案件相关情况,走访被害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小孩的心理、身体和家庭情况全面掌握后,决定给予她国家司法救助。经过向相关部门争取,最终在元旦前将*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被害人手中。   近*年来,该检察院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竭力维护被害人权益,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彰显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和对当事人的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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