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3吨餐厨垃圾车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吨餐厨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JHC-YW******
*、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吨餐厨垃圾车*辆**万元**万元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供货期:**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本项目设备制造和经销资格的产品制造商;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https://***.******.***.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报名时间和地点: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华诚******(详细地址:义乌市拥军一区**幢*单元*楼(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斜对面,望道路***号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的**时前潜在供应商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
地址:义乌市拥军一区**幢*单元*楼
联系人:孟建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