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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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编号:HZJNCG-****-**三、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是由中国******湖州分公司开发,目前使用情况良好、系统稳定、服务到位。现因工作需要,对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八、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湖州分公司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号九、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专家组名单序号姓名单位*任鲲长兴县财政局*徐明长兴县公安局*陈科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年*月*日,专家组对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的采购方式进行专家论证,经讨论形成意见如下: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务通平台是由中国******湖州分公司开发,目前使用情况良好、系统稳定、服务到位。现因工作需要,对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为了保证和原系统的延续性、兼容性和稳定性,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湖州分公司采购。十、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长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谭主任联系电话: ****-******* *、****** 联系人:敖工联系电话:****-******* 传 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附件信息:法务通.jpg*.*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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