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投诉举报业务人员社会用工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投诉举报业务人员社会用工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投诉举报业务人员社会用工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M****_******_******-JH***-X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锋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号五层联系方式:韩毅,********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马锋,***-********-***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业务人员社会化用工采购,投标人负责提供业务人员及运营团队,并提供完备的运营管理,协助中心完成公众关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下简称“四品一械”)日常监管的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业务办理工作;协助中心完成投诉举报督查督办、工作数据统计分析、业务回访等工作;协助承担与本项目相关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技术安全保障工作。服务期限为**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 **:** 至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 五、开标时间:****-**-** **:**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第二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无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