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洪梅镇中小学临时专任教师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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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东莞市洪梅镇文教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洪梅镇中小学临时专任教师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中小学临时专任教师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Z******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小姐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东莞市洪梅镇文教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人数 岗位 服务期 中小学临时专任教师服务 *人 小学教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人 中学教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要求: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