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南二环(浦上大道-则徐大道)绿化建设提升工程第2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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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环(浦上大道-则徐大道)绿化建设提升工程第*标段(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MJ********号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MJ********号《南二环(浦上大道-则徐大道)绿化建设提升工程第*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一、澄清部分*、问:本次投标若仅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会造成大量省外企业在满足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的情况下参与投标,对省内企业有失公平,会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证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省外企业根本无法满足此条款要求,若投标时不对上述两类人员要求提供证书进行评审就无法体现公平公证,省外企业可以绕过上述限定直接参与投标,造成省内企业该入围的无法入围参与评审,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问:据了解目前大量的省内企业虽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岗位证人员、技术工人,但是普遍存在有证无社保的情况,非本企业在职人员,部分企业甚至可以通过伪造证书的方式参与投标。本次投标若仅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就无法判定这一部分企业是否真正满足岗位人员及技术工人的要求,这一部分企业若参与投标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二、修改部分*、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第一、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闽建筑〔****〕**号、闽建筑〔****〕**号),按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节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内容修改如下: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工程费用按实结算,愿意以下浮率为 %,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如中标,我方承诺: (*)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编号)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款(第**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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