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东自然宜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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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本委受理叶翠云(*******XXXXXX*****)诉广东******(工商注册号:*******XXXXX*****Y)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号),徐颜英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特此公告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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