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长垣县公安局50路人像卡口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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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公安局**路人像卡口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受长垣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长垣县公安局**路人像卡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路人像卡口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ZB***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公安局**路人像卡口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年**月**日,《中国招标投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五、定标日期:****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第二评标室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王国华(采购人代表)、王江伟(采购人代表)、王振宇(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俊卿、吴祖勇、郭建华、康敬梅、李达(采购人代表)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
中标价:******.**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收费依据:参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规定
收取金额:*****.**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长垣县山海大道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号*号楼***房
联系电话:***********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长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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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