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原阳县齐街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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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齐街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受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原阳县齐街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齐街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原交采****GB***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四、 采购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洪涛、程玉彬、 宁秀远、毛绍云、沈丽华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联系人及电话:郑毅/***********
主要中标内容为原阳县齐街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评价服务;
六、中标服务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代理费为*****元整,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原阳县齐街镇
联 系 人:申乾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号A座**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至****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