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出台建筑工地围墙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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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清市建成区建筑工地围墙围挡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乐政办发〔****〕*号)正式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市区建筑工地围墙围挡设置和广告发布工作,提升建筑工地面貌和城市形象。《办法》共十条,对围墙围挡广告设施设置标准、设置流程、设置申请材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围墙围挡广告设施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牢固、安全、美观,路宽**m以上的,宜采用“上钢架下砖混”结构,牌体顶部离地高度为***cm,上方钢架式牌体高度为***cm,下方砖混砌体高度为**cm;路宽不超过**m的,宜采用砖混结构实体围墙,围墙总高度不得超过***cm,墙面上不宜设置广告牌。《办法》强调,围墙围挡公益性广告占比应不低于墙体面积的**%,主要内容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办法》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围墙围挡广告设置的审批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围墙围挡广告的内容审查,市住建局负责围墙围挡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市文明办负责对公益广告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乐清市住建局办公室 许大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