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民政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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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冬春救助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明确救助标准,分类重点施救。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建立需救助人员台帐,优先考虑受灾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特困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要特别关注“老少边穷”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于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群众,按照有关政策及时纳入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三是要严格资金发放,注重救助实效。各地要在接到上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后,抓紧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手续和程序的办理,加快资金下拨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到户、发放到人。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随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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