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公告〔201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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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国土资公告〔****〕**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序号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 用途出让 方式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出让 年限起始价 (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幅 万元/亩*LQ〔 ****〕-G**号兴泉大道北侧、外环东路西侧、金源路南侧、临港路东侧*****.*平方米 (约合**.**亩)工业用地挂牌不小于*.*不小于**%不大于**%**年***.******.***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G**号宗地资格要求: *.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 *.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按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临庐产业园)******,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金库。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G**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年*月**日**时**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 监督电话:****-*******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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