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欠 税 公 告 2019年第1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确认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如拒不缴纳,采取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 玛纳斯县税务局 ****年*月**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xls责任编辑:--【分享】 -- 标签开始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