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潜江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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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潜江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地址:潜江市熊口镇郭湾村二组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m*,建设内容包括无害化处理车间*栋、成品库*栋、办公用房*栋、电控室*栋、消防工具房栋及冷库,新建无害化处理生产线(设备)*条,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正常处理规模为*.*t/d(生产线处理规模为*.*t/d,工作时间*d),疫情高发时节,应急处理规模可扩大至**t/d(工作时间**h),年处理病死畜禽****t/a。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项目环评委托→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修改完善→上报潜江市环保局。主要工作内容: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将再次进行报告书简本公示。*.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①建设单位:湖北****** ②联系人:孙总③联系电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①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②联系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号③联系人:周辉④联系方式:***********⑤E-mail:********@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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