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温州华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编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作出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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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萧江镇长宁路***号恒信财富大楼*楼 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全文******年产****吨塑编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平环验〔****〕****号 ****年*月**日见附件 相关附件: 平环验〔****〕****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