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稻谷补贴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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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粮食局、农业委员会《南通市区****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号)精神,示范区将执行稻谷补贴政策,****年*月*日-**日全面落实稻谷补贴登记工作。 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对象为单一主体****年种植水稻面积达到**亩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具体补贴面积以土地流转协议为准(未种植水稻的面积不予补贴),协议必须为****年*月**日前签订,且须经村(居)委会见证并加盖公章,分包经营者必须提供原承包者签订合同及原承包者与镇区(街道)、村(居)组集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并经镇区(街道)或者村(居)委会证明。补贴标准***元/亩。 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稻谷生产者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到所在村(居)申报登记。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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