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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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相似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拥有类似工程经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对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抢修、维修;(*) 对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根据金山区区管公路交通通行的需求新增或改建“四类设施”;(*) 配合金山区区管公路施工迁移“四类设施”等项目。(*) 对区管公路隔离带端头太阳能警示柱进行维护,包括为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进行的保养、维修以及部件的使用损耗。(包件一)包括 “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的材料、设备、货物的供货及安装、验收及工程保质服务等。 *、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交付日期:****-****年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建造师证书;*、该建造师的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证书;*、两份信用记录,以上均为彩色扫描原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至****年**月**日下午*:**,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号*号楼****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携带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无疑问回复函(原件投标时随身携带);(*)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网上报名资料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公路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仓街***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号*号楼****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董雪梅 联系人:封琴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