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报告厅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澄清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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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报告厅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报告厅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月*日上午*:**分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沙河街**号 联系人: 张学兵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 联系人: 金丽萍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