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重庆街道开展语言文字督导工作“一法一例”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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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朝阳区迎接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迎评工作,*月*日下午,重庆街道召开语言文字专题督导工作“一法一例”工作培训,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参与培训。 培训中,党政综合办公室邓雅露同志首先介绍了长春市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体系,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随后详细讲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性、普遍性和重要性,指出了目前机关各部门在语言文字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传达了《朝阳区迎接长春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规范公务用语和公文用字,切实做好自检自查、立查立改。 会后,重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钱军要求,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依法推进此次评估工作。要把握政策,依法实施,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坚持“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以评促建,注重实效,总结经验,发挥好示范作用,推动评估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