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拟对中鼎联盛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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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中鼎联盛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至****-**-**(*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号环保窗口(******)联系电话:****-******** / ****-******** 传 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中鼎联盛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鼎联盛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昆山市周市镇陆杨杜家路***号*号房 环评机构 江苏****** (证书编号:B****) 项目概况 年产不锈钢风管*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厂公司在昆山市周市镇陆杨杜家路***号*号房建设规模为年产不锈钢风管*万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在污水管网未覆盖前,必须自行处理,并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放。 三、颗粒物、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烘烤产生的VOCs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标准。 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分贝,夜间≤**分贝。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七、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公众参与情况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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