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渝中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金汤街办公大楼楼层卫生间改造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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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金汤街办公大楼楼层卫生间改造项目答疑通知书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通知书发布如下:
问:*、证件如在年检期间是否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明确阐述相关内容,其中***.******.***第*条资质条件中“说明: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换证期间不能提供有效原件的,则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带原件备查(身份证、截图文件、承诺书、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除外),开标会现场一次性提交所有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不接受补交的原件资料。”
注:本答疑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通知书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书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