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至东屯花安高速匝道公路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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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刘官至东屯花安高速匝道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交通运输局委托重庆顶轶******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刘官至东屯花安高速匝道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中标价:********.**元中标工期:**个月 项目负责人:张小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贵************联合体单位:否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中标工期:**个月 项目负责人:刘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赣************联合体单位:否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中标工期:**个月 项目负责人:李卫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赣************联合体单位:否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西秀区交通运输局重庆顶轶**********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