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关于拟审批大山养殖场办理环保手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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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拟建的建设项目审批前进行公示,在公示二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大山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吉林省左家自然保护区马厂村九社
*、建设项目单位:吉林市昌邑区大山养殖场
*、建设项目内容:养殖场建设
*、主要污染物: 废气、噪声、固废、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审批科)序号*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大山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左家自然保护区马厂村九社建设单位吉林市昌邑区大山养殖场环评机构青州市方元******项目概况本项目年养殖水貂 **** 只,其中 **** 只水貂由左家自然保护区特产所收购用于实验,**** 只水貂进行屠宰。屠宰后的貂皮外售皮革鞣制厂;貂肉外售给狐狸养殖户用于饲料;剩余 **** 只种貂繁殖。养貂饲料年消耗量为 ***t,饲料主要成分是:鸡骨架(***t/a)、膨化玉米(**t/a)、膨化小麦(**t/a)、膨化豆粕(**t/a)、海杂鱼(**t/a)。水貂饲料主要贮藏在特产所冷库(委托协议见附件)。屠宰工序为:将貂放入密封的杀貂箱中,接入液化气将其毒死,手工将其皮剥下,由于通入液化气,水貂死亡后,全身血液凝固,毒杀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血液)排放,最后将貂尸放入封闭的包装袋中运送到狐狸养殖场,貂皮外售皮革鞣制厂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用水仅为饲养水貂及拌食饲料,无生产废水产生。水貂由业主每天定期饲养,由于居住地距离厂区较近,所以不在厂区内居住,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达到 GB*****-****《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 * 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得到有效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和噪声均未改变厂区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是可行的。公众参与情况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