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添加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重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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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添加剂改扩建项目环评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添加剂改扩建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内容: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计划改造升级现有年产****吨新型添加剂生产装置,产能提高****吨/年;在原生产装置中新增年产****吨/年新型添加剂生产线引入新产品,总产能增加至****吨/年;建设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芦片区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现有一厂区内(长丰河路**号*D-*-*地块);项目投资:约****万人民币;预计投产时间:****年*季度。*.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地面与设备外表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均在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氮气吹扫气、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排放气、甲乙酮提纯废气、液体物料投料废气、烘干废气和灌装废气等,尾气经收集后,统一送至热氧化单元处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直接排放;固体物料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废气处理措施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和环境功能的改变。(*)噪声: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噪,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声源影响叠加和环境本底叠加后,各厂界评价点噪声预测值仍可符合GB*****-**** *类区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液、产品过滤产生的滤渣和废滤件、清洗设备产生的清洗废液、废弃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水:本项目地面与设备外表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内现有项目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送往南京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送往南京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本本项目氮气吹扫气、工艺废气、有机液体物料投料废气、取样废气、甲乙酮清洗及提纯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配套的*套蓄热氧化系统(RTO)处理,与RTO天然气燃烧废气G**一并通过现有*根**m高(排气筒编号FQ-**-****)的排气筒排放;固体物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新增的*根**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FQ-**-****)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污染物含量很低,直接通过现有*根**m高的排气筒(排气筒编号FQ-**-****)排放。(*)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各容器搅拌器、循环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物料装卸和输送泵等,主要加强维护、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各类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从环保的角度论证,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登陆江苏环保公众网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彭经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号E-mail: ******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号E-mail: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