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关于同意广西巴马永固混泥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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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同意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批复,批复文号:巴环审【****】*号。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古城路*号巴马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综合股,邮编:******。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