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1包--风险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硬件部分)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包--风险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硬件部分)变更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包--风险分析应对指挥系统(硬件部分)*、项目编号:GC-HG********、变更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修改为“*网络交换机、多点控制单元MCU、高清视频终端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会商显示大屏、电子显示屏(横幅屏)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修改为“*.*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标书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台式计算机产品还须提供性能参数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如无证明材料,投标无效;非强制采购产品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标书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台式计算机产品还须提供性能参数所在页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接受投标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时**分;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号院邮政编码:******项目联系人:刘士伟 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张雷 联系电话:********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