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本报讯 (首席记者 洪曙光)*月*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实行耕地分类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安徽省要求,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污染物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依法依规退耕还林。安徽省强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违法占用河湖水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安徽省明确,要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严控河流、湖泊投饵网箱养殖。大力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域环境监测。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