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处理一起井盖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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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此处道路目前未在市政设施管理处办理移交手续,不属市政设施管辖范围之内。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已联系相关单位整改修复。”*月**日上午一大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就向指挥中心报送了一份*****市民热线回复。原来,上周五下午,有市民通过*****热线平台反映永宁大道明惠广场对面污水井盖缺失。指挥中心随即根据投诉内容将案件转交给市政处,并提醒责任部门及时设置安全警示牌。接到案件信息后,市政工作人员立刻前往现场核查。经核实,该处为新建道路,业主单位为住建局,在两年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由施工方整改。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市政处负责人通知了住建局,请住建局市政科督促施工方迅速整改。双休日,市政工作人员在值班巡路期间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此处已完成整改。此外,因井盖周边水泥尚未凝固,为防止二次压损,特意遗留部分施工渣石作为警示,待井盖完全稳固后,施工方将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