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小鼠IVC笼盒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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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小鼠IVC笼盒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小鼠IVC笼盒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Y-C***-**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置地广场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苏州冯氏GCl-*小鼠IVC笼盒。
评审委员会名单:谷元强、胡维友、沈德凯、李村、刘伟
招标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电子产业园三期B栋**F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号文件的标准的**%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 年 *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电子产业园三期B栋**F,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