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固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与行政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告失败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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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固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与行政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告失败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固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与行政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只有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报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延期招标公告,公告截止后只有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报名,不具备公开招标开标条件,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废止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刘红燕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文化创意园-B**** 联系人: 任晓丽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