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村道路及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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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本招标项目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村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工程造价约***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铺筑沥青主道路及房前屋后沥青路约*****平米,铺筑沿街人行道约****平米,铺设雨水管约****米,新砌**个雨水井及***个雨水口,铺设给水管约****米,配套路灯及电缆的安装,侧石及树池、花坛的安砌等。*.*、工程建设地点: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计划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股东或者直接管理者关系,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限制其参加后续一年内金义都市新区范围内的投标活动。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及招标公告第*.*、*.*、*.*、*.*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由社保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年*月、**月、**月三个月)。 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以银行汇票或本票的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七、报名时间:****年*月**日——*月 **日(上午*:**—**:**,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八、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新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丽娜 联系电话:****-******** ***********九、注意事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十、备案部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 标 人: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地 址: 金东区鞋塘办事处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东方国际双塔东塔**楼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人: 范建强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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