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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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关于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市政环卫处委托,就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龙政采购【****】**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主要内容为龙门园区伊河两辖区内的道路卫生管理及绿化管理,北至希望桥南至石窟南门,东到迎宾大道,西至西北服务区,以及上述区域的公厕卫生管理。服务期限:*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何文亮、邓旭先、梁学林、罗翠娟、关利民。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嵩县城白云路**号 八、中标金额:*******.**元/年(贰佰陆拾伍万元/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公告期:****年*月**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收取*****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市政环卫处 地 址: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河南******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箱:****** 十六、附:龙门园区市政环卫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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