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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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短缺药品监测点:为做好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工作,保障短缺药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报告制度试点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短缺药品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V*.*(以下简称药品交易系统V*.*)中加入了短缺药品上报功能,现请各短缺药品监测点通过该功能每月报送短缺药品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主体全省各短缺药品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将当前时间内不能满足临床用量的药品信息,包括月需求量、短缺起始时间及短缺原因等信息,通过药品交易系统V*.*短缺药品上报功能进行报送。二、报送要求*.自****年*月起,各短缺药品监测点于当月报送完毕。*.各监测点在挂网药品范围内选择药品信息。未挂网的短缺药品,监测点目前可通过短缺药品上报功能进行申请,待审核通过后,通过短缺药品上报功能报送。*.各监测点要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工作,对报送的短缺药品信息要严格把关、严格复核。保证所填报数据既能准确、及时反映情况,又不会产生随意填报、海量数据。三、报送方法登录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V*.*】—【短缺药品上报】功能报送,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操作手册。 附件:云南省短缺药品监测点名单.xls 药品采购处联系电话:****-********技术支持电话:****-********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