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开发区高速区域内部分雨污管网检测与清淤工程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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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响应人:
本项目市开发区高速区域内部分雨污管网检测与清淤工程作出以下补遗:
招标公告中“*.*响应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证书》、《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作业能力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响应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排水管道检测证书、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宣城经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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