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广德县邱村中心小学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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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广德县邱村中心小学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GDX-CG-YQ-****-***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南湖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陆佰捌拾玖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沈克会、沈美青、李汉玉、刘海嵩、徐其成
*、采购人名称:广德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德县桃州南路
联系人:金世平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广德******
地址:广德县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柴有炜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收费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广德******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县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肖科长,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广德******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doc
中标标的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