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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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GS-CG-XJ-****-***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前仓村南溪路***号 成交金额:******.**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高霏霏、万国平、夏海军 采购人: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大院旁(二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收费金额:****.**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 ****年*月*日 附件-评审得分排序表.doc 询价成交通知书.doc 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doc 询价文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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