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好彩头项目场地平整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定标方式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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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原好彩头项目场地平整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定标方式*.*条废止,现变更如下:
*.*
本工程采取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少于*家,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开评标程序。
所有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通过资格评审和投标保证金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进入后续评审。
有效投标报价在**家以内(含**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有效投标报价家数在**家以上的,去掉**%家数的最低价(家数为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下同)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
A值即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同的得***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值的*%扣*分,每低于基准值的*%扣*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采用插入法,以不出现负分为限,出现分数相同则摇号决定排名)。
取得分排名前三的三家(少于*家也可)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再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商务部分评审。最终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进入后续评审的少于*家也可)。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是废标,则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丧失,由下一个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依次替补,最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进入后续评审的少于*家也可)。以此类推。
其他不变,请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末端重新下载招标资料。
宣城经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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