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主要街道立面整治项目代建单位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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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主要街道立面整治项目代建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组织并进行协商,现就本次协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房产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主要街道立面整治项目代建单位
*、采购编号:PZC****-****Bd-*****
三、邀请函
本项目于****年*月*日向单一来源供应商平顶山市******发出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供应商名称:平顶山市******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楼东
*、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综合优惠率*.*%(暂定成交价*******.**元)
备注:代建管理费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号)确定的标准(基本建设管理费)和乙方投标报价的综合优惠率确定,取费基数为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
*、主要代建的内容、数量、要求(见附件)
五、协商信息
*、协商日期:****年*月**日
*、协商地点:河南省******会议室
*、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成员:秦兴云、马莉、赫振川
六、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号文及计价格【****】****号文,为人民币贰万贰仟肆佰肆拾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胜利跆拳道*楼(汉庭宾馆西侧)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年*月 **日